为规范、有序、公正地开展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深入贯彻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全面落实《武汉体育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院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育教学专业实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与监督。
组 长:彭小伟 孙鹏飞
副 组 长:郑湘平 王云涛 柯 勇 姜长林 王 超
成 员:郜卫峰 汪宇峰 花 楷
监督人员:邱家良 张悦旺 沈贞伟
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组织开展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3.负责组建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对成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与业务培训。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4.指导、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平稳、有序,监督人员须全程在场监督。
5.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咨询、投诉与申诉。
6.复试结束后,负责审核、公示复试结果,并按规定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
二、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成长规律,采用多样化、综合性考核方式,科学评估考生综合素质,确保生源质量。
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程序公开、标准统一、过程透明、结果公示,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全面考查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在基本素质合格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潜质和外语水平。
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选拔性。
专业 |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复试地点 | 候考区 |
体育教育教学 | 5月14日 | 8:10-8:50 | 综合面试 | 体育艺术馆二楼体育理论教研室 | 体育艺术馆三楼 体操教研室会议室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5月14日 | 9:00-12:30 14:30-19:00 | 综合面试 | 体育艺术馆二楼体育理论教研室 | 体育艺术馆三楼 体操教研室会议室 |
三、复试安排
注:考生提前30分钟到候考区报到。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未来研究设想三部分。其中“未来研究设想”由考生提交书面材料,复试专家小组现场评阅。其他复试内容采用面试的方式开展。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2.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占复试成绩的50%。
3.未来研究设想占复试成绩的30%。
(三)评分细则
见附件2。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材料内容
1.应届考生资格材料
①网上报名表和准考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③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学历证书于入学时复查;⑤思想政治考核表;⑥两封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书。
2.往届考生资格材料
①准考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④加盖学校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研究生期间成绩单;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⑥思想政治考核表;⑦两封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书。
(二)资格审核流程
考生携带上述对应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由学院组织专人对资格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合格之后,原件退回复印件提交。
六、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流程
1.考生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复试候考区报到,复核资格材料原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在候考教室候考;
3.考生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顺序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1)考生用英文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提问(约5分钟)。
(2)考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与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5-10分钟)。
(3)考生接受专家问询(10-15分钟)。
4.复试结束,考生自行离开。
(二)复试要求
1.考生参加复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指定的候考教室报到,复试开始后,考生迟到半小时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参加复试的,需提前联系报考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参加复试;
2.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诚信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考前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凡在复试过程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在整个复试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4.资格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汇报PPT用U盘存储,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专业”;另准备“未来研究设想”书面材料8份,于面试现场提交至专家组。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30%+复试成绩×70%
八、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范围内,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分专业),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
②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③在任何环节发现存在违纪舞弊或提供虚假材料者;
④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九、监督与复议
实行责任追究制,学院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负责。
实行全程监督与巡查制,学院指派专人对各复试现场进行督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职工,不得参与任何环节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实名提出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全程音像资料及所有记录,均由学院统一归档,交研究生院备案。
十、信息公示
总成绩将于复试结束当天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网址链接:https://tjxy.whsu.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7190917
监督与申诉电话:027-87190917
监督与申诉邮箱:41834573@qq.com
本实施细则由体育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育教学专业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育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评分细则
体育教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
足球学院、网球学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