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家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表彰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思想引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在学院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院党政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师评优表彰工作,以评优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为推动体育教育学院持续发展及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二、评选标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思想引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1.人才培养:在训练竞赛、教学竞赛、科创竞赛、就业指导等方面带领学生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2.社会服务:在学生实习实践、赛事服务、咨询决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3.科学研究:在教学竞赛、科研项目申报、教材建设、科研成果发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4.思想引领:在学院党建团建、行政管理、课程思政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
三、评选要求与程序
(一)各教研室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附件一)。各教研室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填写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评优推荐。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档发送到学院办公室。
(二)审核。学院评审小组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教研室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三)公示。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评选人数
本次表彰共评选优秀教师10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此次评奖评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指导教师对本学年度的教学、科研、训练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二)突出典型,做好引导教育。评奖评优活动是促进学院教师发展的重要手段,各教研室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教师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教师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院风和学风。
联系人:张悦旺
联系电话:02787192095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