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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学院2022年度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及中级职称评审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3 11:25:45 点击数:

根据湖北省职改办文件精神及武汉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动员

1.召开教研室主任、书记专题会议,传达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精神与要求,布置评审工作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

2.各教研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校职称评审通知要求及学院评审方案。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审核评议推荐与评审工作;

组 长:彭小伟   袁志勇

副组长:朱尚锋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千少文  王三保  刘建国 李  莉 陈    

    

秘 书:沈磊

2、成立学院职称评议推荐与评审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及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3、成立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小组;

长:袁志勇

副组长:朱尚锋

员:王三  李莉

4、成立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议推荐与评审小组,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同时对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进行评审。职称评议推荐与评审小组由7人组成,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评审委员须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评审委员严格从校内专家评委库中抽取。

三、日程安排

(一)11月14日,召开学院职称评审工作专题会议。

(二)11月17日前,申报晋升中级、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材料》《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

申报初定中级、初级职称人员提交《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

(三)11月25日前,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审核及公示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格审查情况及公示情况的报告报送至校职改办。

(四)11月3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评议推荐与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报告及评议推荐意见报送至校职改办。

四、评议推荐与评审方法

按武体院发202139号文件第七条,第(二)(三)款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使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及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推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晋升职务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申报,提倡公平竞争,反对弄虚作假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为使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在评审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即职评政策、岗位职数、评审办法、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评审结果公开,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必须加强组织观念,按照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把关,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四)必须严肃评审纪律,加强保密意识,不得泄漏评审表决情况。

(五)回避制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各级评审(推荐)委员会专家与参评人员存在有关文件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及配偶、亲属、师生关系(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本人应主动提出回避。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德才兼备、择优晋升的原则进行推荐、评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推荐上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体育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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