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1 15:02:49 点击数:

1.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教研室支部书记、骨干辅导员,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3.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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